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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学校食堂及城镇餐厨垃圾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海北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北州城镇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暂行)》的正式下发执行,将有效遏制擅自收集运营处理餐厨垃圾等违法现象,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城镇环境卫生水平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全州循环经济的合理发展。也为做好海北藏族自治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及城镇餐厨垃圾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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