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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工业盐“浸”透食品行业 酱油、腌肉、咸鱼等无一幸免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作者:小L  发表时间:2012/6/26 11:37:44  访问:895人次
 

    工业盐风波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端午节前,继佛山威极、顺德正味之后,有着50多年历史的广州老牌酱油企业"沁香源",也被曝使用工业盐作为酱油原料。因为工业盐被专家指出会致癌,一时之间,人们谈工业盐色变。

    事实上,在此次风波之前,工业盐早已"劣迹斑斑".南方日报记者以"工业盐 中毒"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近年来因为误食工业盐中毒身亡的人不在少数。而发生在2010年的广东游客在四川海螺沟景区中毒事件,正是因为酒店食物内有工业盐,最终导致1名广州女游客死亡,42人住院。

    近日,卫生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亚硝酸盐(俗称工业盐)作为食品添加剂被全面叫停。一场针对工业盐的围剿战已然打响,但受制于检测标准低、难以监管等诸多因素,注定这将是一场艰难的持久战。

    工业盐风波

    工业盐为人们所熟悉,源于肇始于今年5月的"酱油门"事件。

    5月24日,佛山高明区政府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有群众爆料称高明区杨和镇某大型调味公司购760吨致癌工业盐水造上万箱酱油,至少65箱"草菇老抽"流入市场。经过调查,锁定了佛山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并查封了其现场涉案产品。

    和此前零星的个案查处不同,质监部门此次打了一个漂亮的纵深战。顺着威极这条瓜,佛山质监部门一下子摸出了佛山敦美味食品有限公司、开平市家常用调味品有限公司、珠海市宝门食品企业有限公司等7家问题企业。

    这些问题酱油的产业链也暴露出来,工业盐生产厂家通过中间渠道卖给中小酱油厂,酱油厂将其作为原料,加入到酱油原料中进行生产,问题酱油再通过正常渠道进行市场销售。

    而据记者了解,问题酱油产业链只是工业盐下游产业链中的一条,腌肉、泡菜、猪血、咸鱼等日常食物中也有工业盐的身影。此前,广州和江门质监局就分别端掉了使用工业盐制作加工烧肉、烧鸭以及咸蛋的黑作坊。广西南宁市日前查获了一处制作冒牌味精的黑作坊,检测结果显示这些味精是用工业盐配置制成。

    "由于工业盐价格便宜,很多不法中小企业都在使用。"业内人士表示,食用盐的价格高达800-1200元/吨,工业盐的价格大约在300元/吨,在成本压力以及利益的驱动下,很多人选择铤而走险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

    吃3克要人命

    侵入食盐市场的工业盐,对下游众多食品行业带来巨大的威胁,对于消费者而言,它就像一颗地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踩到。

    工业盐的学名叫亚硝酸盐,是一种白色不透明晶体,主要用于医药、印染、漂白等用途,由于外观及滋味都和食盐相似,但价格比食盐低,因此常被用来制造假食盐。

    记者查阅百度百科了解到,工业盐和食用盐外观相近,凭肉眼难以区分,但在成分比例上,两者区别明显。因工业盐内含有亚硝酸盐等成分,人吃了以后会发生慢性中毒。一般而言,人只要摄入0.2克到0.5克的亚硝酸盐,就会引起中毒;摄入3克亚硝酸盐,就可致人死亡。同时,工业盐不含碘,人的身体若严重缺碘会导致疾病发生。有关科学研究表明,如果人的身体缺碘,轻者会出现10%至20%的智力损失,重者则会出现孩子瘦小或痴呆的后果。

    此外,我国国家标准规定,亚硝酸盐作为合法的食品添加剂,肉食中最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肉食中亚硝酸钠残留量在罐头中不得超过0.05克/千克;肉制品不得超过0.03克/千克。但是由于众多小作坊难以监管,使得腌肉、咸鱼、咸蛋等食品成为亚硝酸盐超标的重灾区,食用后会在人体内生成致癌物质。

    专家介绍,亚硝酸盐进入体内后能使体内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变成高铁血红蛋白。高铁血红蛋白一遇到氧,就牢固地结合起来,不易分离。这样,人体的全身组织就会缺氧。人体一旦中毒,十几分钟就会发病,出现头晕、头胀、耳鸣、全身无力、手脚麻木、恶心呕吐、腹泻、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发生抽搐、昏迷。

    难检测 难监管

    工业盐事件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企业因使用工业盐被查处,但执法部门也遭遇了一个尴尬的局面:虽然多次对问题酱油进行检测,但结果却是"符合国家标准".

    "食品中使用的是否是工业盐,很难用技术手段检测出来,只能从其进货渠道、生产单据等方面进行监管。"广东省质监部门人士表示,工业盐在用于加工酱油稀释以后,对终端产品检测就难以发现是否使用工业盐加工酱油,所以目前只能从原料入手来查处。

    在之前的地沟油检测中,执法部门也遇到了类似的尴尬。执法人员坦承,即使明知摆在面前的是地沟油,但是相关检测标准愣是检测不出来。这也导致一旦这些问题产品进入市场将难以查处。

    卫生部、国家药监局针对亚硝酸盐祭出了一记狠招:今后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使用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由于不包括食品加工厂等食品生产部门,被业内人士认为不够彻底。

    此外,如果酒店、大排档、小吃店等餐饮企业继续使用亚硝酸盐,由于相关标准检测不出来,如何进行有效监管,也是摆在主管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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