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资讯 >> 政策法规

国家食药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违法行为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3/5/17 9:16:42  访问:784人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6日宣布,5月初至9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

    据悉,打击"四非"主要内容包括四类违法行为。一是非法生产保健食品行为。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二是非法经营保健食品行为。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三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四是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重庆食品安全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请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
苹果真是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