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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的意见(农办牧〔2013〕16号)

来源:农业部  作者:  发表时间:2013/5/20 21:35:28  访问:886人次

  今年以来,全国生猪价格持续走低,下降快、跌幅大,养殖场户普遍亏损。为稳定生猪生产,维护生猪养殖户切身利益,保障市场稳定有效供给,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各地要指导养殖场户优化种猪群体结构,提高种猪生产水平,督促加快淘汰高龄、低产母猪,根据当地和自身条件适当压缩母猪群规模。充分发挥国家和地方生猪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组和畜牧兽医技术支撑机构的优势,深入生产一线,指导养殖场户采用节本增效饲养管理技术,努力减少养殖亏损。

    二、大力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标准化规模养殖是现代养猪业的发展方向。各地要以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等形式,继续创建一批高起点的标准化示范场,辐射带动养殖场户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要继续总结推广适合本地发展的生猪适度规模养殖模式,坚持科技引领、农牧结合,逐步实现生猪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和粪污综合处理资源化利用。

    三、强化信息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信息监测预警,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手段、全覆盖"的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积极探索能繁母猪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从源头上缓解生猪产业波动。加强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继续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移动监测平台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多部门、多渠道联合会商机制,在关键时点发布权威预警信息,指导养殖场户合理安排生产,促进生产平稳发展。

    四、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近期,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将陆续下达实施。省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提前谋划,主动商发改、财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下达后,要抓紧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地方尽快将政策措施落实到场户,尽早发挥政策效应。

    五、切实抓好生猪疫病防控。各地要切实加强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切实落实免疫、监测、检疫监管等各项关键措施。统筹做好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等生猪常见病的防控。加强养猪场综合防疫管理,健全防疫制度,强化环境消毒,制定并落实死亡猪只无害化处理制度,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把抓好生猪生产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千方百计稳定生猪生产,确保市场供给。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上下联动,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实现生猪生产的平稳发展。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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