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一种物质有害很容易,只要它能对动物造成某种伤害就可以“定案”了。反之,要判断“安全”则很困难。实际上,一种东西是无法被证明“绝对安全”的。很多物质,就像当年的三聚氰胺,如果没有用到食品中的需求,就不会有人去做这样的“各种检测”。所以,这些物质“没有证据显示对人体有害”,其实是“没有做充分的安全检测”。而一种称为“食品添加剂”的物质,必然是经过了这里所说的“各种检测”,没有发现危害才认定“安全”的。这种检测,不是由哪一个研究机构或者哪一个国家单独来做,而是全世界的科学家们都会做,发表的研究结果都会被放在一起审查。
因此,一种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到底有没有害”或者“有什么样的危害”,不应该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这样的问题,应该交给科学家们去操心。而他们操心的结果,都已经写在国家标准之中。媒体和公众只需要关心“添加的这个东西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就够了——这更具有可操作性,也更可靠。
这样的安全,只是“科学上的安全”,因为国家标准里的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物质”。而一种具体的商品是否合格,是另一回事。比如说,在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盐和酒都是安全的。但是具体到一包盐或者一瓶酒是否安全,还取决于它们是如何生产出来的。盐和酒精都可以作为工业原料。工业级产品中可以存在一些有毒有害的杂质,生产成本也就要低得多。如果不法商贩使用这些工业级的产品来当作“食品添加剂”,其危害将不可估量。即使是专门为食品生产的“添加剂”,也还是有生产不合格的可能性存在。比如酱油,如果用了霉烂的大豆,或者生产过程中混入了大量“杂菌”,那么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就是不合格的。这样,“科学上安全”的酱油,就产生了“商品上不安全”的产品。可以说,这种商品上的不安全追究不易,危害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