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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针对《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鼓励提出修订的具体条文并附简要理由。稿件电子版请于2013年7月15日之前发送至spaqfxd@sfda.gov.cn。
联系人:李树臣;联系电话:63098722、15611247407。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法制司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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