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它是指食品从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
“新规修订了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以此前发生的大米镉超标事件为例,新国标的镉含量限量标准并未放松,大米镉限量仍为0.2毫克/千克。据悉,该标准比国际标准的0.4毫克/千克要严格。
为何会如此严格?该负责人解释,因为中国人食用的大米比外国人多,这是根据我国居民膳食中大米镉的风险评估结果来制定的。
值得注意的是,调味品以及饮料类镉含量的限量指标,首次出现在了标准中。比如食盐的镉含量最多不可超过0.5毫克/千克;而包装饮用水(不包括矿泉水)的镉限制值为0.005毫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