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度包装的掩盖下,普通商品成了天价商品。近日广州市法制办联合相关部门草拟《广州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规定,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予以处罚,最高罚款额达到10万元。
征求意见稿明确,商品包装应当符合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包装的材料、结构、成本、工艺应当在满足适度功能需求的前提下,与商品的质量、规格、价值相适应。
办法对茶叶、酒类、药品、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等过度包装的重灾区进行了特别规定,如在广州生产或销售的茶叶、酒类,在包装上禁止使用木材、金属、纺织物,包装成本总和分别不得超过商品售价10%、15%。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商品销售者应当保障消费者对商品包装的选择权,能够分开销售的,应当实行商品与包装物分开销售。同时鼓励行业协会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行业标准,鼓励将地方指导性规范以及行业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记者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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