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深入开展,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坚持投诉举报办理质效并重,通过优化四个渠道,细化受理举措,着力提升投诉举报工作办理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渠道。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投诉举报工作的管理,完善投诉举报相关制度及程序,明确食品药品制售相关环节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严格依照受理、登记、核实、上报、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进行,确保受理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二是实时受理畅通渠道。在建立电话、信函、电子信箱、来人接访等多种渠道基础上,充分利用日常监管的机会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设立举报制售假劣药品奖励制度,鼓励群众提供打假线索,并要求做到举报电话专人接听、举报信函及时受理、来访专人接待、举报事项登记建册。
三是高效受理拓宽渠道。所有投诉举报由办公室统一收,统一出,并按类别分交各业务科室进行办理,涉及日常监管的零售药店、餐饮单位、咨询建议移送分局办理;涉及重大假劣源头、大型企业、连锁药店由总队办理;移交举报件由业务科室全程督导,并对最终处理结果进行把关,坚持做到“快速查处、及时办结”。
四是及时处理保障渠道。对投诉举报的承办情况、事项处理结果,严格按照《投诉举报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由承办人员及时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反馈投诉举报人,并对移交分局处理的最终回复结果进行把关,确保投诉举报件的办理和回复更加准确。2014年,已接受群众举报29起,办结21起,立案1起,办结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