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县人大第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工作报告奠定基础,县人大常委会从10月8日起开展县乡联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调研,旨在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水平,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据悉,此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加强法律和工作监督,充分发挥县乡人大代表作用的指导思想。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现状及特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推进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意见等。
县人大常委会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为准备阶段,主要组织召开工作联系会,与相关单位商议调研方案及后勤保障事宜;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拟定调研实施方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向各有关单位发送通知;县食品药监局准备相关政策法规资料和法制培训。
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为调研阶段,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会,进行法律培训,部署调研工作;常委会通过分片区开展调研,各乡镇人大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开展调研,并于10月31日前形成调研报告交县人大城环工委;县府办提交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项报告,在10月底前征求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汇总调研情况,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反馈调研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起草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审定后,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视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11月下旬为审议阶段,主要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调研报告,形成审议意见。
12月至次年5月为整改阶段,县府办在收到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30日内,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县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负责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将2015年在5月份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并对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目前,县人大常委会已成立三个小组,主要对县食药监分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商务局、县农委、吐祥镇、兴隆镇、公平镇、康乐镇、城区屠宰场、农贸市场、餐饮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超市、1-2个药品零售企业等领域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分组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