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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标签遏制“半瓶水”浪费 ——从政协提案到国标修订背后的故事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作者:  发表时间:2015/1/21 10:59:11  访问:611人次

“眼睛一离开,心就犯嘀咕,随手就遗弃。”全国政协常委袁熙坤用这样的三部曲描述各种会议、活动中普遍的“半瓶水”浪费现象。据媒体披露的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国内每年集会和会议导致的“半瓶水”浪费多达100万瓶以上。  

今后,这项浪费将通过国家标准的形式得以遏制。从质检总局获悉,“瓶装饮用水消费者识别要求”已写入国家标准——“鼓励通过打码、印制、连接、粘贴、喷涂或其他方式,在容量小于600ml的瓶装饮用水包装上设置使消费者能够辨认自己饮用产品的数字、文字、图形、符号或用于标记的涂层、区域等。”2014年6月19日,国家标准委批准通过的GB10789-2007《饮料通则》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增加了节水标识的规定,并于2014年6月30日起实施。  

这一标准的修改,最初的倡议源自于袁熙坤的提案推动。  

《关于优化饮品包装,解决瓶装水浪费问题的提案》《关于建议优化饮品包装减少瓶装水浪费的提案》《关于为瓶装水做个记号,节约每一口水的提案》《制定瓶装饮用水使用节水型商标法制化时间表的提案》……从2010年“两会”开始,袁熙坤连续4年与其他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呼吁关注瓶装饮用水的浪费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统一制定标准,杜绝“半瓶水”浪费。  

袁熙坤等委员在《关于优化饮品包装,解决瓶装水浪费问题的提案》中写道,“经过大量的市场调查,我使用了一种方法,在瓶装水标签上印刷一定尺寸的刮写区,与我国现在使用的发票刮奖区效果类似,采用涂层材料印制,可用指甲或随身携带的钥匙等物,在刮写区涂层上书写自己的名字等个性标识。标识方法制作简单、成本低、效果显著、使用方法易传播推广,可基本杜绝因无法区别而造成的瓶装水浪费,从而节约大量饮用水资源。”“此方法给瓶装水生产企业带来生产成本的增加几乎可忽略不计,包装、运输和物流不需进行任何调整,对饮用水的卫生、安全无任何影响,更重要的是,这个方法相当于在饮用水包装上进行了一次全民节水意识的教育,唤醒和警示人们珍惜水源,珍爱环境。”  

袁熙坤的建议,在全国“两会”驻地推广后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会议室里,半瓶、甚至只喝了一两口的瓶装水少多了,取而代之的是没开瓶的或喝光了的水瓶。在2014年APEC第三次高官会上,会议饮用水瓶身上被贴上了“mark me,drink me,take me(给我做标记,饮用我,带走我)”的绿色标签。参会人员可在标签上做出标记、辨认自己的水瓶。这一举措也成为会后多家媒体报道的重点。会议会务服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让会场基本告别了“半瓶水”浪费。  

4年来,质检总局等相关提案承办部门,针对提案组织了专题研究和专题征求意见,最终确定在国家标准《饮料通则》中以修改单的形式增加节水标识的规定。  

质检总局在给袁熙坤委员的复函中写道:“节约用水是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瓶装饮用水的普及,浪费现象较为普遍,您提案中提出的利用标签形式实施法制化引导从而最终达到节水目的,对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质检总局还专门书面征求了发改委、卫计委、食药监总局、国税总局和水利部的意见。发改委、水利部和国税总局等部门一致认为提案中提出的瓶装饮用水使用节水型商标的检疫具有建设性。“通过外包装上您设计的刮层提示实现饮用水资源的节约,是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创新,将配合积极推进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和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标准委还就提案内容,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对节水型标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2014年1月,全国饮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就GB10789-2007中拟增加的条款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了来自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23家企业的反馈意见,提出了将瓶装饮用水消费者识别标识设置确定为推荐性条款和在包装水标签上印制“请珍惜每一滴水”的建议。

“这对强化消费者水资源节约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袁熙坤对提案的落实情况感到满意,并建议国家继续出台相关鼓励、激励措施。“会议用瓶装水减少浪费,瓶装水销售量也会相应减少。因此,这项举措要真正见到效果,生产厂家的支持至关重要。”他建议,下一步政府除了提高企业节水意识外,还应辅以减税等激励措施和奖励制度,让企业主动投入到节约瓶装水的实际行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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