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云南的假劣食盐已经相当普遍,应引起高度重视。”7月23日,拿着省工信委发的《关于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确保食盐安全的通知》,云南省地方病防治所副所长黄文丽表示,从调查情况来看,在云南边远地区的一个县,假冒食盐甚至达到了50%以上。
云南每年200万人吃假劣盐?
来自云南盐化的销售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食盐销售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万余吨。
云南盐化市场部部长李中照认为,食盐的消费量一般不会出现大的波动,基本比较平稳。“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波动,说明大量假冒食盐流入了云南市场,从而导致销售出现了大幅下滑。”
昆明市盐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今年以来,一些不法商贩将工业盐包装成食用盐,向监管困难的地区销售现象日趋普遍。“2015年5月与6月,我们办理涉盐违法犯罪案件200多件,查获制售假冒食盐原料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及假冒食盐300余吨。”
如果按李中照分析的,1.1余万吨食盐为假劣盐,这意味着按每人年消费食盐5kg计算,就相当于200万人吃的是假冒、伪劣食盐,相当于云南省一个人口数量中上规模的州(市)在吃不合格食盐。
昆明市盐务局局长禹泽介绍,该局查获的假劣食盐几乎都是不法分子将假冒食盐经过简单的加工分装后,将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工业盐“摇身一变”为“白象牌”食用盐,并通过隐蔽渠道,悄然流向餐桌。“我们查获的这些假劣食盐点多隐蔽在城郊结合部,面积不大,屋子里非常肮脏,里面堆满了散装原料和加工设备……”
黄文丽也告诉记者,假冒食盐一般来自于工业盐,其杂质较多,不同程度地含有汞、硫、砷、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平时所说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目前被不法分子普遍用来加工成食盐进行销售。
她介绍,人如果长期食用亚硝酸钠这种有毒物质,将给健康带来极大危害。因为这种物质属于强致癌物质,人体摄入0.3克到0.5克,即可引起中毒,过量食入后,可能会造成食用者全身无力、头痛、呼吸困难等现象,甚至会引起死亡。
不同部门相互扯皮 监管难度大
近年来,云南盐务部门不断采取查市场、堵源头等手段,全方位监控食盐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食盐的违法行为,提高碘盐覆盖率。但劣质盐、工业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假冒食盐行为,在云南偏远地区仍呈上升趋势。
尽管这些假劣食盐危害极大,但生产、销售却屡禁不止?
据云南盐化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的原因是其中的利益巨大。消费者经常购买的‘白象牌’食盐一包的价格在1.5元至2.5元之间,而工业盐价格仅0.8元钱一公斤,将工业盐伪装成食用盐销售,堪称暴利。”
而生产假盐的小作坊则由于隐蔽性强,相关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等原因,成为了假盐屡打不绝的原因之一。
2014年10月,昆明市公安局民警曾在官渡区小板桥大羊甫村一仓库内查获一制售假冒食盐窝点,当场缴获制假产品75吨多。制售假冒食盐的嫌疑人表示:“因为价格便宜,生产出来供不应求。”
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非法经营罪,王某某等4人被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各4年,并处罚金各20万元。
对此,法律界人士认为,5倍的罚款太轻,案件中被起诉的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从法律角度来说,社会危害大,应予以重罚。
记者还了解到,导致出现饲料添加剂氯化钠流入食盐市场难监管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务院颁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及2013年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两部法规均把畜牧用盐作为一个特殊的品种列入了食盐专营管理的范畴,等同食盐管理。而农业部2013年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将氯化钠作为矿物元素饲料添加剂来对待,并据此认为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生产属于农业部门审批和主管。
有业内人士指出,出现监管相互扯皮的根本原因在于部门利益之争。该人士介绍,盐业法规规定的盐业管理模式相当严格,从盐的生产、运输、购进、销售、存储等方面有一套明确的规定。如食盐、畜牧用盐的生产、运输、销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购进,按规定的区域销售,以保证盐业市场的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
“但目前的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管理较为混乱。”该人士表示,“比如一种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产品,购买单位可能是一家甲地企业,而使用却是一家乙地企业,合同上的购买方可能又是丙地企业,所以经常是连经销人都说不清产品究竟出自哪里、销往何处、谁在使用,无形当中给这些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制造了空当和便利。”
据介绍,当下围绕“氯化钠是不是盐”这个问题,饲料行业和盐业部门认识截然对立,且矛盾冲突仍在加剧。
禹泽告诉记者,就此他们也曾专门向云南省政府法制办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希望盐务部门与农业部门紧密配合,各管一段,即盐务部门管好流通,农业部门管好审批。
他表示,在目前相关规定不明确、认识不统一的情况下,他们坚持的原则就是,只要进入食盐销售市场的就坚决监管到底。“我们也很希望跟农业部门加强联动,从源头上制止假劣食盐进入市民的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