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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宜、加瑞等水磨年糕被指非法添加 长期食用或有害

来源:消费日报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5/9/21 14:14:03  访问:1030人次

【惠宜牌切片年糕。记者 夏石福/摄】


   【标签显示,惠宜牌切片年糕添加了焦亚硫酸钠。记者 夏石福/摄】


 【标签显示,加瑞牌切片年糕添加了焦亚硫酸钠。记者 夏石福/摄】

    消费日报网讯 前不久,本报对绿食园、湘食园、溢湘斋、誉和、庄兴园等品牌水磨年糕违法添加脱氢乙酸钠进行了曝光,引起消费者的广泛关注。近日,又有消费者向本报投诉: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旗下自有品牌——惠宜牌切片年糕、火锅年糕、芜湖瑞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瑞牌切片年糕、韩国年糕等水磨年糕中,也非法添加了焦亚硫酸钠。
    ◎惠宜、加瑞等水磨年糕被指非法添加
    
近日,消费者黄晓(化名)向本报反映:她在位于长沙市黄兴南路的沃尔玛超市购买了一些惠宜牌、加瑞牌水磨年糕。回家后,她无意中看到本报关于水磨年糕违法添加脱氢乙酸钠的报道。于是,她仔细查看这些产品配料表,发现上面均标有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查阅国家相关法规后,黄晓认为焦亚硫酸钠也是不能添加到水磨年糕中的。
    在消费者购买的惠宜牌切片年糕、火锅年糕标签配料表上,记者看到标注了配料:大米、水、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产品类别:水磨年糕;产品标准号:SB/T 10507-2008;生产许可证:QS3402 0104 0020;委托方: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生产商:芜湖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商品条码分别为:6907777801042、6907777801059。
    在加瑞牌切片年糕、韩国年糕包装袋上,则标注了配料:大米、水、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产品类别:水磨年糕;产品标准号:SB/T 10507-2008;生产许可证:QS3402 0104 0020;制造商:芜湖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商品条码分别为:6944191300324、6944191300171。
    查询惠宜牌切片年糕、火锅年糕、加瑞牌切片年糕、韩国年糕上标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号(QS3402 0104 0020)获知,许可企业名称:芜湖瑞丰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
    再看惠宜、加瑞等品牌水磨年糕上标注的产品标准号:SB/T 10507-2008,全称为SB/T 10507-2008《年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实施。该标准定义:水磨年糕,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经水磨工艺成粉,经蒸煮、成型、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年糕。该标准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据了解,查询某种添加剂能否在某类食品中添加,应确定该食品的分类号。根据产品原料、执行标准及生产工艺,水磨年糕在GB 2760-2014中的食品分类应归属为大米及其制品类别下的“米粉制品”,食品分类号:06.02.04。
    那么,作为米粉制品的水磨年糕中能否添加焦亚硫酸钠呢?
    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米粉制品中不能添加“焦亚硫酸钠”。也就是说,惠宜牌切片年糕、火锅年糕、加瑞牌切片年糕、韩国年糕等水磨年糕作为米粉制品,不能添加焦亚硫酸钠。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涉嫌违法
    
9月8日,本报就“水磨年糕中添加焦亚硫酸钠”一事,先后致函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瑞丰食品有限公司采访。芜湖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客服人员电话中表示,该公司将召回存在问题的加瑞牌水磨年糕。
    然截止发稿,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均未正式回复本报。
    那么,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芜湖瑞丰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惠宜、加瑞等品牌水磨年糕中添加焦亚硫酸钠,是否违法呢?
    专家告诉记者,米粉制品中不能添加焦亚硫酸钠。否则,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江欣律师则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违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查处。
    江欣律师表示,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排名世界500强榜首的零售企业,其自有品牌——惠宜牌切片年糕、火锅年糕出现这种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实属不应该。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作为,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记者 夏石福)
    相关链接:
    焦亚硫酸钠
    
焦亚硫酸钠是一种具有增白、防腐、抗氧化作用的食品添加剂。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焦亚硫酸钠可限量使用于米粉制品(仅限水磨年糕)中。而经修订后2015年5月24日正式实施的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因无工艺必要性,删除了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在06.02.04米粉制品(仅限水磨年糕)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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