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重庆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24类
食品2286批次样品,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2195批次,不合格样品91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257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25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重庆雅文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生产的根根香(素食)、泡椒臭干子(麻辣素食)、牛板筋(面制素食)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超标;重庆市江津区裴邹粮油加工厂生产的大米(籼米)(10kg/袋)碎米-总量超标。
二、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3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田维志(菜油厂)生产的菜籽油铅(Pb)超标。
三、抽检肉及肉制品248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232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重庆统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撕脆骨(泡椒味)和手撕肚条(麻辣味)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超标;长寿区凤城街道李雪琴卤肉店生产的卤猪头肉、杨素容生产的卤猪拱嘴、长寿区江南街道四钢卤菜店生产的卤猪头肉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超标;南岸区唯怡八号卤菜店生产的卤猪耳、重庆正全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唐记烤鸭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杨长伦生产的卤猪头皮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李伟生产的卤猪耳、赵琴生产的烤鸭、吴群生产的酱卤肉制品(卤猪耳)亚硝酸盐(以NaNO计)超标;重庆鸿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枝樟茶板鸭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重庆多味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卤凤爪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重庆伍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嘛香凤爪(辐照食品)防腐剂脱氢乙酸和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开县大进镇李德必干杂门市生产的卤猪舌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色素柠檬黄;重庆市渝北区圆又园食品厂生产的香辣猪耳净含量不达标。
四、抽检蔬菜及其制品56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5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重庆市威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蔓菁菜(原味)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超标;重庆市涪陵区红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阿陶哥榨菜防腐剂苯甲酸超标。
五、抽检水果及其制品14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重庆锦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葡萄(凉果类)微生物指标霉菌超标;标称重庆锦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新疆葡萄干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色素柠檬黄;潮州市潮安区广达食品厂生产的清香梅(凉果类)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六、抽检饮料109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0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重庆市万州区大金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花生饮料(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达标;巫山县奇源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思源纯净饮用水pH值不符合要求;重庆市万州区诗源饮品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和重庆市康碧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电导率(25±1)℃超标;重庆市万州区江斌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pH值不符合要求和电导率(25±1)℃超标;巫山县巫山云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仙泉饮用桶装纯净水pH值不符合要求、电导率(25±1)℃和高锰酸钾消耗量(以0计)超标。
七、抽检调味品14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3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江苏恒顺醋业云阳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火锅底料、巫溪县众悦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瓣酱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超标;重庆多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酿造酱油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超标;重庆豪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麻辣面佐料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重庆天属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炭竹糊辣(调味料)总灰分超标;重庆市鱼泉榨菜(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榨菜酱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青芥辣酱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防腐剂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八、抽检食糖11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标称武汉成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九、抽检酒类16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47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标称酉阳县邓德明白酒加工坊生产的白酒(酿造)、忠县白石镇小灶高粱酒坊生产的白酒、余勇生产的白酒固形物超标;酉阳县张光贤白酒加工坊生产的白酒(酿造)、谢永康生产的白酒(酿造)总酯(以乙酸乙酯计)不达标;酉阳县白太富白酒加工坊生产的白酒(酿造)、谭安红小作坊酒厂生产的白酒(56度)、忠县善广秦蓉酒厂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巫溪县云洞酒庄(重庆市云洞酒庄)生产的白酒、李胜堂酒厂生产的白酒、梁金科酒坊生产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要求;杨松生产的白酒(54度)固形物超标和酒精度不符合要求;易文辉生产的白酒总酸(以乙酸计)不达标、固形物超标和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甜味剂糖精钠。 十、抽检焙烤食品86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76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漯河市郾城金鑫食品厂生产的薄脆饼干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超标;重庆市唐老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花微生物指标霉菌计数和菌落总数超标;王行福蛋糕店生产的蛋糕微生物指标霉菌计数、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麻花生产的合川桃片(香甜)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邱伟风生产的蛋糕干燥失重超标;徐斌蛋糕店蛋糕店生产的面包防腐剂糖精钠(以糖精计)超标;重庆市南川区宽利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麻花甜味剂甜蜜素超标;怀化市鹤城区德福食品厂生产的紫薯面包(烘烤类糕点)防腐剂脱氢乙酸超标和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长寿区丽强食品店生产的蛋黄园(糕点)和麻花铝超标。 十一、抽检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42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重庆和添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山绿茶感官不合格。 十二、抽检薯类及膨化食品15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仁寿县兴盛双双食品厂生产的绝味香辣棒(膨化食品)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甜味剂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 十三、抽检糖果及可可制品49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4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山东健生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丽草原果味硬糖、重庆市璧山区康利达食品厂生产的硬质糖果(砂糖淀粉糖浆型)和重庆市璧山区兴旺食品厂(普通合伙)生产的薄荷糖(砂糖淀粉糖浆型)的质量指标还原糖不符合要求。 十四、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8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2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重庆市璧山区马坊金荣食品加工厂(普通合伙)生产的重庆怪味胡豆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 十五、抽检豆类及其制品143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137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标称重庆升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豆干和牛汁豆干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重庆良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豆干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甜味剂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重庆市万州区伴神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豆鼓微生物指标大肠菌群超标;车福华生产的老豆腐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防腐剂苯甲酸;潮安县庵埠顺乐食品厂生产的香菇肉串(豆制品)防腐剂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超标和检出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防腐剂脱氢乙酸。 十六、抽检餐饮食品716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的700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重庆市金科大酒店有限公司、高云会、南川区食晨小吃店的馒头,江北区萍宇餐馆、北碚区侨松食店、重庆市北碚区太巴小吃店、北碚区许氏食店的包子,南川区赵山小吃店、南川区王家包子的自制馒头,潼南县一面之缘小吃店的发酵面制品(馒头),杨世兰的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璧山县华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自制素菜包(发酵面制品)检出了不得在该产品中使用的铝;北碚区甘信荣饮食店的油条铝超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蜀中吴餐饮店的餐具检出大肠菌群;重庆围之鼎森林餐饮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餐具烷基(苯)磺酸钠超标;合川区段先君火锅店的食用动物油脂酸价(KOH)超标。 十七、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采取督促整改、立案调查等措施。所涉及9家经营企业负有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责任,分别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南桥寺店、渝中区福客多农副产品经营部、胡大平、霍霞、重庆市合川区龙凤日用品超市、璧山县胖娃副食批发中心(佘波)、重庆重客隆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白沙连锁店、巫山县二郎庙福万佳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