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新《食品安全法》将正式实施,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配套法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将同步施行。对消费者来说最直观的影响是,食品包装袋上认了十年的QS认证标志将不再用于食品,取而代之的是有SC标志的编码。
调整了哪些?
简化手续,“一品一证”变“一企一证”
食品安全,生产环节是源头,对于其准入门槛,我国相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以食品生产许可主体为例,要求申请人必须以企业组织的形式提交,而个体工商户是不能申请的。
而根据即将实施的管理办法,申请主体的范围扩大了,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可作为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人。
从申请条件可以看出,管理办法放宽了食品生产的市场准入条件,只要场所和环境、人员和制度、设施与设备、环境与卫生等满足申办要求,即可前来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管理办法的新规与旧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相比,还扩大了范畴,把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的范畴,并由省级食药监负责。而之前保健食品是由卫生部门核发“健”字号标识,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并未作单项列出。而这将有利于全面理顺目前混乱的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消费者的保健食品消费将得到保障。
管理办法还体现了食药监管部门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的思路,而这一点是生产熟食的企业负责人李志林最为关注的。他所在的企业既生产豆制品熟食,还生产肉制品熟食,两者在同一栋厂房里生产,但必须取得两份许可证。而新的管理办法第四条指出,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一品一证’变为‘一企一证’,对企业生产实施许可,将会减少企业在申请、核报方面的流程,效率也将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