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规定的 “六不准”还包括,不准无证供餐;不准以营利为目经营食堂;不准采购、加工劣质原料;不准采购、加工、供应包括凉卤菜、野生菌、生吃海鲜及隔夜剩菜剩饭在内的高风险食品;不准采购、使用亚硝酸盐;不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配餐、送餐工作。
《通知》要求,学校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推荐使用圆形、带盖的小塑料保鲜盒),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留样柜)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按食堂留样标签模版印制张贴标签。留样柜设锁专人保管,并按要求做好留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