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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鱼下架”引猜测也是一种监督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6/11/25 13:31:57  访问:656人次

   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也要兼顾市场的稳定供应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市场执法部门打击的只是不法商贩,对守信企业和安全生产营销行为则应当给予保护和鼓励——既要让不合格食品不敢、不能摆上台面,也要鼓励合法经营者自信、大方地出售合格食品。

  北京市食药监局昨天表示,本市对水产品监督抽检都依据有关规范流程开展,不存在所谓“泄密”的问题;网传北京市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说法不可信,部分超市停售淡水活鱼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北京市场的活鱼检查没有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保障市场供应。(相关报道见A6版)

  社会上出现此类传闻,往往是“空穴来风,不无为因”。从今年5月开始,北京多家大型超市陆续出现活鱼下架现象,目前仍在销售活鱼的超市已没有几家。这难免让市民心里生疑,好好的超市专柜为何就不卖活鱼了?再说,之前已有超市所售活鱼被检出不合格的报道,如今年11月7日,北京市食药监局曾在官网上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公告,提到了超市的鱼质量抽检不合格。这些信息结合在一起,很容易让人猜测,超市活鱼陆续下架是因为鱼或水的质量问题所致。

  这次食药监局等部门的解释和澄清可谓及时,假如任由传闻传言流行,要不了多久就会变成汹涌的谣言。超市自主停售活鱼,也许因为销售活鱼不怎么赚钱,超市需要调整赚钱策略,也许因为对食品安全有顾虑,不如暂时下架,待相关工作切实改善了再恢复销售。而且下架也并不说明活鱼一定存在质量问题,或许仅仅是因为抽查力度加大了,超市担心哪一次抽查会出岔子,不如暂时下架自行整改,把事情做得稳妥些。总之,对一些超市下架活鱼之举,不能先入为主盲目定性,更不能为了证明自己定性准确,人为编造、传播各种不实之词。

  今年3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大了对食用农产品销售的监管力度。7月2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卫计委、食药监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全国统一开展了畜禽水产品禁用物超标专项整治,这一活动目前仍在进行。近期,北京市食药监局启动了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这些部署、活动叠加在一起,食品安全监管形成高压态势,在此背景下,在超市比较容易出问题的活鱼遭遇下架,首先应该视为超市(代表市场)的正常反应。

  由此可知,有关传闻传言之所以出现,主要因为国家和地方均加大了对相关食品的检查和监管力度。尽管类似整治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消费不方便,但无疑会让食品安全更有保障。从这个角度看,此次“超市活鱼下架”引发公众猜测,不应简单看成是坏事,反而可以视为一种利好,消费者“损失”一些便捷体验,如果能够换来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食品安全,那就是值得的。随着整治行动在全国展开,“超市活鱼下架”等现象在其他地方也可能出现,对此既不必担忧焦虑,更不应进行过度联想和解读。

  从另一个角度讲,有关传闻也体现出市民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和担忧。“超市活鱼下架”在公众中引发一些猜测,这既是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最大限度确保食品安全的深切呼吁,也是对政府和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严格执法的一种监督。

  相关部门应当对“超市活鱼下架”现象提前作出研判和解释,以免因信息不畅而产生误解。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也要兼顾市场的稳定供应和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市场执法部门打击的只是不法商贩,对守信企业和安全生产营销行为则应当给予保护和鼓励——既要让不合格食品不敢、不能摆上台面,也要鼓励合法经营者自信、大方地出售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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