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7日电(杨玉云)12月7日,质检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国家认监委总工程师薄昱民说,到2020年,一个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体系将取代目前由多部门分头设立的各种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标识体系。
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作出部署。
薄昱民表示,通过整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以“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指标统合原有针对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设立的评价指标,解决产品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节能环保等要求存在矛盾、对高品质追求关注不足等问题,从根本上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意见》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统一绿色产品内涵和评价方法,基于全生命周期理念,科学确定绿色产品评价关键阶段、关键指标,建立相应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二是构建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三是实施统一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和认证目录,依据标准清单中的标准实施绿色产品认证,避免重复评价。四是创新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供给机制,优先选取与消费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关的产品,研究制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五是健全绿色产品认证有效性评估与监督机制,推进绿色产品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绿色产品监管方式,建立指标量化评估机制,公开接受市场检验和社会监督。六是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和信息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绿色产品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信息平台。七是推动国际合作和互认,积极应对国外绿色壁垒。
《意见》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健全绿色产品体系配套政策,加强绿色产品重要标准研制,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推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和政府绿色产品采购等制度。三是营造绿色产品发展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部门、各地方应结合实际促进绿色产品标准实施、认证结果使用与效果评价,推动绿色产品发展。四是加强绿色产品宣传推广,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