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海食药监局发布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公告,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胡骏、刘立杰、张晖等被上海食药监局列入重点监管名单。
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并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玖拾柒万零陆佰伍拾柒元伍角的行政处罚。
胡骏、刘立杰、张晖等人作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胡骏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刘立杰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张晖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