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
卫生部昨天公布的《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征求意见稿提出,食品经营的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加工食品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记者代丽丽)
电话号码:023-62804939 62813715 电子邮件:knowledge818@gmail.comCopyright 2006-2024 重庆食品安全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2024045620号-1重庆食品安全网法律顾问:重庆歌乐律师事务所 罗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