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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亟待完善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7/3/10 10:19:23  访问:375人次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柯俊呼吁,要尽快推进食品安全体系的完善,提高食品安全标准的实用性和科学性,建立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

柯俊认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缺失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我国登记使用的600多种农药成分中除去豁免残留限量的30余种,尚有近200种无限量指标;批准使用的300多种兽药尚有40多种无限量指标。另外,食品添加剂等产品标准、餐饮操作卫生规范等规范类标准、食品包装新材料等相关产品标准不完善。

另外,虽然部分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了限量值,但是缺乏配套检验方法。例如农药有108种620项残留限量没有配套检测办法,兽药检验方法也未能覆盖所有的产品;部分食品中食品添加剂检验方法的适用范围较局限;营养强化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标准配套检验方法还不完善;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鉴伪方法严重缺失;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所急需的非食用物质监测方法亟待制定。我国已经公布的6批涵盖86种食品的非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黑名单中,37种没有规范配套的检验方法。

针对这些问题,柯俊呼吁,要紧密结合食品安全监管的焦点问题,制修订一批限量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以及配套检测方法等标准,规范食品产业发展,加快完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加紧出台适用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食品分类体系,完善标准之间的引用和衔接配合机制。

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当前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工作相对滞后,部分食品安全标准难以满足监管实际需求。柯俊指出,应加大食品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工作中的参与力度,让食品监管部门能够全程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检验方法类、生产经营规范类和保健食品类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柯俊还呼吁,要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标准的部门协调机制。搭建制定和执行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平台,进一步畅通标准发布、解释、咨询、答复以及标准跟踪评价交流渠道。加强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和综合利用。将需要通过制定标准来管控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纳入到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同时,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参与食品标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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