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农发〔2017〕111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果业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财政局,市农担公司:
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扩面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7〕35号)要求,各区县(自治县)认真组织动员、积极申报试点,经各区县(自治县)农委、财政局、有关主管部门和重庆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市农担公司”)推荐的基础上,委托市农担公司组织专家对各试点镇乡(街道、新区)申报方案从产业现状、融合模式、融资需求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扩面镇乡(街道、新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明确,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落实对接试点扩面镇乡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
2016年,128个试点镇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形成了多种新业态融合发展模式,带动当地传统种养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消费与服务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2017年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扩面工作,以构建“371+X”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基础,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目标,认真落实试点扩面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农委牵头,确立专项工作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全程密切关注和跟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统筹规划、督查指导工作,并为试点镇乡(街道、新区)开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争取匹配贴息等政策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真正起到带动产业融合发展的效果。本次试点扩面名单公布后,区县(自治县)责任部门应组织试点扩面镇乡开展动员部署推进会,可召集2016年已纳入农村一二三产融合试点工作的镇乡及市农担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经验交流及做法推广,帮助试点扩面工作迅速落地。
各试点镇乡(街道、新区)要强化项目实施环节中的职责,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专人与市农担公司对接工作,具体负责收集融资需求、项目初步筛选、批量项目推荐、配合风险评价和保后管理等工作,及时向区县(自治县)农委、财政局报告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由区县(自治县)农委收集汇总后,与区县(自治县)财政局联合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相关情况抄送市农担公司,由市农担公司综合报告市农委、市财政局。
二、强化服务指导,落实金融协同支农机制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农委、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在2016年试点工作的经验基础上,少走弯路,切实打好产业发展基础,促进生产要素在空间和产业上的优化配置。积极探索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的整合实施,要将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为解决现阶段农村金融问题的重要平台,积极配合市农担公司发挥“扶小扶弱”的职责,拓宽弱小项目的融资渠道来源,持续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本实力,保障持续健康发展。
市农担公司要把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作为重点任务来抓,下沉基层实行驻地化办公,积极开发并完善相应产品、简化优化流程、强化优质服务,提高信贷担保到村率、到户率,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要落实专人负责为试点镇乡及其涉农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全面的融资与咨询服务,及时根据产业融合发展实际匹配信贷担保金融产品,主要采取批量办理、现场召开评审会的方式,切实有效推进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工作;要主动牵头会同市农委、市财政局和有关主管部门与试点镇乡相关机构,建立健全试点工作联络机制,加强试点各方联系,及时准确有效沟通传递信息,及时总结做法和经验。
市农委联系人:王书明,联系电话:89133299;
市财政局联系人:瞿 波,联系电话:67575326;
市农担公司联系人:徐润琴,电话:18580615039。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4日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www.cqagri.gov.cn/zw/Details.aspx?topicId=678027&ci=501&psi=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