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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每年5月10日为“中国品牌日”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7/5/10 15:16:44  访问:1700人次
    本报北京讯  5月9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的“中国品牌日”活动媒体通气会上传来消息,国务院批准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届时举行的“中国品牌日”活动,旨在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加强品牌建设,推动品牌经济发展。总局新闻宣传司稽查专员李海锋代表总局出席通气会,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李海锋指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直接关系食药产品的质量安全与品牌发展。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品牌日”,作出品牌基础建设的决策部署,是一件惠民、利国、助企的大好事。做大做强食药领域民族品牌,打造中国的食药品牌,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有效、品质优良、种类多样的食品药品的消费需求;有利于我国食品药品行业扭转小散乱低局面,通过供给侧改革调结构、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有利于民族食药品牌搭上“一带一路”快车,迈出国门,走向全球,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
 
    李海锋表示,国家推动品牌建设发展,对食品药品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食品药品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安全有效、品质优良是首选项,是创建品牌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食药监管部门着力优化政策法规环境、检查监督产品安全、整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生产经营、防控和治理食品药品安全谣言,为建设发展食药品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食药监管部门将坚持“严”字当头,寓监管于服务之中,通过推进政策法规与安全标准建设,改革行政许可、审评审批机制,加强现场核查、产品抽检、监督执法等措施,以有效的监管制度创新服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从而夯实食药品牌建设基础。
 
    会上,在回答记者关于《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将对中成药老品牌、老字号产生影响问题时,李海锋指出,由于历史原因,有些中成药命名存在夸大和暗示疗效现象,误导消费者。为此,总局曾专门组织专家研讨古代方剂的命名规律。规范中成药命名与保护老品牌并不矛盾,其目的都是规范、促进中药产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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