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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既出,食品谣言能止否?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7/8/7 12:57:38  访问:583人次

   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0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加强动态监测,及时组织辟谣,落实媒体抵制谣言的主体责任,严厉惩处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7月27日中国经济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人类生存、生活的头等大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不法分子为了谋取私利,利用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心理和发达的科学技术手段,编造食品谣言,并迅速传播、扩散。

  不日前,塑料紫菜、棉花肉松、塑料大米的消息在微博、朋友圈迅速传播,还有老生常谈的“假鸡蛋”。紫菜、肉松、大米、鸡蛋,都是寻常百姓家的食物。凡是与寻常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谣言一出,必会在短时间内引起大范围的关注。

  国务院食安办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中强调了政务信息公开。谣言止于公开。政务信息公开是最权威的发布。只有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让人们对食品安全现状有充分的了解,人们才能理性对待谣言。

  通知中还明确了谣言涉及企业为辟谣第一责任主体。“塑料紫菜”谣言事件中,造谣传谣的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起贪念转化为敲诈勒索,而企业迫于压力,不得已向其转账了5.3万元试图平息事端。身正又何怕影子斜?食品生产企业只要能够确保产品质量,就要敢于对谣言“亮剑”,绝不能屈服于不法分子的威胁。

  食品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食品谣言总会以它夸张的“表演”来吸引人们的眼球,以致于人们忘记去判断是否真实就忙着进行所谓的“善心转发”。流言止于智者。不慌不乱、仔细判断才是食品安全信息的正确打开方式;不信谣、不传谣,才是对待食品安全谣言的正确态度。

  食品谣言能止与否,仅靠国家的政策是不够的。食品生产企业、新闻媒体和自媒体、人民群众缺一不可,多方联合,织密食品安全谣言的防护网,让制造传播食品安全谣言的不法分子再无可乘之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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