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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直销将被严管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9/4/23 13:56:15  访问:644人次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去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同时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据了解,商务部已经暂停办理直销相关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业内专家认为,由于目前大部分保健食品企业采取的是直销模式,通过对这种销售模式的从严监管,可以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有利于行业更加健康发展。
 
  部分保健食品企业变相传销
 
  直销模式为什么会被严管?这要从直销和传销的关系说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印波介绍,直销和传销都是无店铺交易的衍生模式。这种商业模式是由美国纽崔莱公司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率先启用的。当时纽崔莱公司研发了诸多保健食品,但由于人们并没有使用这些新型产品的习惯,为了更好地打开市场,纽崔莱公司想到了通过人际关系口耳相传的方式来推广产品,设计一定的分享模式,让推荐人从被推荐人身上获取一定的提成,让消费者同时成为经销商。这种模式很快就赢得了市场,并迅速扩张。
 
  而这种商业模式由于其裂变效应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作金融骗局,即没有产品或者只有道具产品,完全依靠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来经营,这样只有金字塔顶端的人可以获利,其他人都成了受害者。
 
  据了解,2005年,国务院通过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正式规定了中国法律语境下传销和直销的定义。我国的合法直销是指持照合规的单层直销。而其他模式,包括多层次直销均被认定为传销。
 
  印波表示,单层次直销盈利空间较少,而多层次销售只要能够卖出商品或拓展市场就能获得相对丰厚的收益,自己既可以是经销商又可以是零售商,许多企业也因采取这种模式获利颇丰且迅速扩张并占领市场。可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情况,例如收取高额加盟费等,使得拉人加盟的收益远大于正常销售商品的收益,很多人也因此走上了传销的违法犯罪道路。
 
  中国保健协会相关专家表示,目前传销具有以下“三高”特点:第一,成为代理的门槛高,即需要交纳高昂的代理费、加盟费;第二,承诺高回报,只要拉更多的人加盟,就有更高的回报;第三,高频率洗脑,让销售人员相信产品物超所值,虚假宣传。
 
  据了解,自从2006年商务部颁发直销牌照开始,我国已有91家企业拿到了直销牌照,其中有73家经营着保健食品业务,占比高达88.2%。
 
  专家表示,保健食品行业中有很多企业打着直销的幌子做传销,“很多销售人员为了收取加盟费,进行虚假宣传大力发展‘下线’。这些‘下线’被洗脑后,便相信保健食品可以治疗疾病,结果耽误了治疗,导致病情加重甚至死亡。这种现象在行业内发生多次,而且严重威胁到了社会的安定和谐。”
 
  去年12月,《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这篇文章曝光了天津权健公司的不法行为。据了解,权健公司虽然获得了直销牌照,但从2012年至去年,旗下的经销商系统和相关网络在我国多个省市都被公安部门定性为传销抓捕过,至少有3起被法院判处组织领导传销。
 
  对直销企业资格审批从严
 
  自从权健公司被曝光后,保健食品行业内的直销企业都被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今年2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针对直销行业有关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目前,商务部已经暂停办理直销相关的审批、备案等事项,正在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保健市场整治工作。还将建立直销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黑名单”制度,加大违法失信的成本。
 
  商务部网站信息显示,去年,仅有一家企业拿到了直销牌照。有评论认为,我国的直销行业管理已经进入了史上最严的监管期。
 
  今年4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直销经营主体的监管,关注其是否获得直销活动区域许可,是否及时变更直销经营许可和企业登记注册事项等;加强对直销员招募活动的监管,关注招募主体、招募对象和招募广告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以交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发展直销员的条件;加强对直销培训活动的监管,关注直销培训员是否持证上岗,培训内容和方式是否合法;加强对直销经营活动的监管,关注退换货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直销产品是否超出产品核准范围,是否有夸大或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情形;加强对计酬行为的监管,关注计酬奖励制度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
 
  另外,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分销直销企业产品的经销商及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应对辖区内直销企业的经销商的注册登记信息加强了解,关注其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是否与直销企业签订经销合同,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摆放营业执照,是否在经营活动中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应充分运用各种监管手段,督促辖区内直销企业经销商不得从事直销活动,不得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传销。对有证据证明经销商的传销行为系按照与直销企业的约定或者由直销企业支持、唆使的,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经销商的同时处罚直销企业。意见还指出,要加强对直销企业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加强对各类直销会议的监管。
 
  一位曾经从事保健食品经销的人士坦言,目前各地对于可以创造巨大税收、解决就业的产业是有所保护的,这就难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另外,监管部门在监管时会有一定难度,取证较为困难,如果没有人举报,一般不会管。他希望可以出台可行性更强的方案,让保健食品行业可以健康发展。
 
  中国保健协会相关专家表示,对于传销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惩处力度,必要时可以吊销牌照,强制退市。市场监管部门和互联网电子商务监管可以有效地结合,以防止直销企业打着合法经营的名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另外,一些社区的宣传部门也应当对市民进行相关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甄别能力。
 
  链接
 
  2018年5—12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直销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2.3万多人次,检查直销企业88家,分支机构260户次,服务网点3120户次,直销员1.7万人次,经销商和各类商户2.3万户次;发出警示、提示和行政建议书230份次,处理举报投诉260件次,现场抽查直销企业举办的培训、会议5610余场;查处违规直销、传销案件42件,罚没总额2000余万元。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办违法案件。山东、湖南、广东、江苏、四川等5省查办的案件数量最多,占比近60%。处罚案件涉及15家直销企业,占目前已经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88家直销企业的17%。其中,山东查办的某直销企业为传销提供便利案件,为查处“直销企业利用其经销商开展传销和违规直销活动,同时转嫁法律责任”的行为提供了新的办案思路。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数说
 
  据了解,虽然从报备产品的数据看,保健食品不是直销行业的第一大品类,但近年来一直是直销行业至关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晨讯传媒策略研究中心负责人曾透露,2012—2015年,直销产品5大类的分布结构中,化妆品种类最多,其次是保健食品。从报备情况看,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种类比约为81:11:5:2:1。在其看来,保健食品在直销行业存有较大开发空间。
 
  该预测在商务部发布的数据中得到了印证。2017年,直销市场公示的直销产品涉及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和家用电器共6类4160种,其中化妆品在所有直销产品中的总占比降到了75.38%,保健食品占比则上升到了16.11%,其余4类产品占比8.51%。2016年商务部发布《关于直销产品范围的公告》,将直销产品类别从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和小型厨具等5大类扩张至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食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家用电器等6大类。
 
  但从第三方机构的数据来看,八成以上直销企业都配了保健食品这一品类。这一比例甚至高过化妆品、保洁用品等品类。晨讯传媒数据显示,这一比例已经从2014年的79%提升至2015年的81%。智研咨询发布报告则显示,涉及保健食品的直销企业在所有直销企业中占比达82%。
 
  就整个保健食品行业而言,直销类保健食品也是其关键组成部分。一份题为“2016年中国保健食品市场研究报告”结果显示,中国年度销售额前10的保健食品公司中,有多达7家是直销公司。
 
  该报告显示,当时,中国2000多家保健食品企业中,年度销售额规模前10名的企业分别是:无限极、安利纽崔莱、汤臣倍健、天狮集团、东阿阿胶、康宝莱、完美中国、善存/钙尔奇、新时代国珍和瑞年国际。前5家公司的市场份额占到了市场的34%,后5家企业的市场份额则占到了15%。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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