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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提示散装食品须有流通许可及防护措施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小x  发表时间:2012/2/22 10:18:06  访问:1026人次
        面包、桃酥等直接入口的食品陈列在自选柜台,防护罩被长时间打开;蚕豆、花生米、果脯等散装食品更是直接暴露在空气中,未加盖任何防尘材料。昨日,青岛工商李沧分局对辖区内的散装食品进行突击检查,发现不仅商家销售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也存在误区。

工商部门介绍,检查中发现散装食品几大问题:一是部分经营业户把散装食品等同于蔬菜、水果等,没有办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件。而散装食品是指无需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水果、蔬菜以及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工作人员已责令不合法业户停止经营并督促办理相关证件。第二,不少经营者认为散装食品就是 “裸”装食品,只是用透明塑料袋进行简单包装,有的直接“裸身”出售,没有必要的防尘材料遮盖,没有禁止消费者触摸标志,甚至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和地址、保质期、保存条件、配料表等基本信息。根据《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经营者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防鼠材料和设施予以遮盖保护,并设置禁止触摸标志,防止他人随意接触食品。第三,很多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时只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忽略了散装食品有生产日期和分装日期之分。这也导致很多销售者故意用分装日期混淆生产日期,或者将不同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混装在一起,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依据规定,经营者将同类同种不同生产日期散装食品混装销售时,应标明最早生产日期和最短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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