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通知,对生产、销售“地沟油”的7种情况明确了定罪量刑标准,根据通知,涉及“地沟油”犯罪的,最高可判死刑。涉“地沟油”犯罪判缓刑的,须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期内生产、销售食品等。(京华时报 2月24日)
食品安全,人命关天。三部门此次出台的通知,首次明确了“地沟油”违法行为的7种情况以及定罪量刑标准,是一部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折射出决策层对地沟油的零容忍态势和破解民生热点的决心,有望成为护卫百姓食品安全的一把利剑。
对地沟油的全程监监督和常态管理,还需以查处堵截和严刑峻法般的力度,敞开前门,发力于疏导。任何废物都是放错地方的宝贝,地沟油也是如此,它本身不是罪恶,只有当它成为无良厂家利欲熏心的害人之物,才成为群起而攻之的对象。
去年有消息说,荷兰皇家航空公司将对地沟油进行加工,为飞机提供燃料,虽然成本猛增,但更绿色。为了获得更多地沟油原料,他们把目光盯上了中国。虽然对此有官员表示是作秀,目前并不实际,但它告诉人们,地沟油并非是烫手的山芋,一无是处。
据专家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万~300万吨。而中国人一年的动、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你吃10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地沟油的面广量大、源源不断是它害人不浅的一大原因,但如果“招安”成有益于人类的能源,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也将是惊人的。
回收利用地沟油已经在路上。据2月16日《河南商报 》载,河南郑州组建了一支70人的专业收油队伍,将收集来的地沟油用于加工生物柴油。但是回收并不顺利,遭到饭店的抵制。回收地沟油需要政府主导,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并用,才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日本政府将清理地沟油的环保费用用于回收和提炼地沟油,由政府购买地沟油的价格高于无良厂商所能承受的价格,倒逼厂商放弃收购。回收的地沟油中加入蓖麻油,完全无法食用。日本政府还资助市民和各种民间团体开展废食用油回收再利用活动。这些现成的经验确实值得我们借鉴。
总之,在加大刑罚力度,摧毁地沟油犯罪源头、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的同时,政府必须出台政策引导、细化疏导和专业回收,全力推进地沟油的回收利用,“放生”地沟油,以臻标本兼治,遏制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