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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场监管局力挺职业打假 称对消费者有利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小x  发表时间:2012/3/1 9:06:48  访问:1238人次
 

  在乐购超市看来,职业打假人非常不道德。南都记者成希摄

  ■“职业打假月入过万”追踪

  因购买到过期食品索赔遭拒,王高彬开始跟深圳乐购超市“较真”。王高彬维权的背后是一群以“打假”为职业的投诉人,他们频频出现于深圳各大卖场。这个群体大约有20人,他们专门以问题食品为目标。除要求商场给予10倍赔偿外,还要求部门查处并发放举报奖金。(详见南都前日和昨日报道)

  昨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态力挺热心打假人,称他们的行为客观上规范了市场行为,对消费者有利,应给予鼓励和支持。而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则称,消费者若买到过期商品,只要索赔金额在价款的十倍以内,就受法律支持,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索要“赔偿金”。目前并无相关法律禁止职业维权,所以“职业打假”行为构不成违法和犯罪。“职业打假人”在获得自身收入的同时也让群众受益,从道德层面讲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乐购超市

  职业打假“非常不道德”

  昨日,乐购超市对王高彬等职业举报人的身份提出质疑,称他们打假只是为了牟取私利,公众不应该支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不能用行政手段去干涉。王高彬等人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应提倡,更不希望其他人效仿。

  乐购超市解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本意,消费者应当是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人,是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职业打假人以索赔、营利为目的,购买商品不是用来消费,所以不属于消费者,索赔就不能得到支持。

  该负责人认为,如果他们不要钱,只是单纯地进行举报和对超市进行监督,就应该表扬和鼓励。王高彬等人的行为虽然没有违法,但还是有悖中国的传统,属于非常不道德的行为,动机严重不纯,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不算真正的消费者。社会不应该鼓励和纵容这种行为,应该严厉谴责和制止。

  律师

  对消费者有益无害

  对于乐购的说法,王高彬等人认为,从动机论对他们进行批判根本不值一驳,他们认为自己属于活雷锋,为社会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花钱购买商品,就已构成消费行为,属于确定无疑的消费者。至于他们购买之后用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消费的性质。他们这种监督的积极性超过所有其他监管机构,包括政府相关部门。

  金卡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张兴彬律师也认为,职业打假人对市场监管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他们比普通市民更具备专业知识,更能认清商品的问题,他们能够促进商家规范市场运作。所以,他们是基于一种公共利益,对消费者是有好处的。

  张兴彬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界定了消费者的定义,但这是狭义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通市民不会去较真,更少有通过诉讼途径去维权的。职业打假人有存在的必要,应该鼓励。

  市消委会

  打假不构成违法犯罪

  “职业打假索赔,也是对制假售假者更大的威慑,凭什么不力挺?”昨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不管是普通消费者的抗争维权,还是热心举报人进行职业打假,并以此谋生,消委会都会予以支持,净化市场环境,需要全社会参与。

  而《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若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市消委会认为,消费者若买到过期商品,只要索赔金额在价款的十倍以内,就受法律支持,法律明确规定可以索要“赔偿金”。目前并无相关法律禁止职业维权,所以“职业打假”行为构不成违法和犯罪。“职业打假人”在获得自身收入的同时也让群众受益,从道德层面讲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市市场

  监管局

  正制定奖励操作方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有执法人员称,他们支持消费者10倍索赔,主要是想以此来提醒商家,食品安全不能有半点忽视,否则是要付出赔钱的代价。

  这名执法人员介绍,消费者若发现问题,应尽可能保存食品现样并拍照,或者不要离开商店,并马上向商家反映,才能更好地维权。如果双方对食品质量问题有争议的,消费者要及时提请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鉴定。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态力挺热心打假人,称他们的行为客观上规范了市场行为,对消费者有利,应给予鼓励和支持。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正在制定相关办法鼓励公众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并强化不合格食品曝光并严格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等制度。深圳市市食安办正在组织起草《深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对食品制假售假等各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实施有奖举报,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消除和控制食品安全隐患和危害因素。

  王高彬等热心举报人则呼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够尽快落实相关法律规定,他们称,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根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入库金额的5%、3%、1%计算,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奖可达30万元。他们举报了上千起食品安全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有给他们一分钱奖励。

  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称,有关奖励的具体操作细则还在研究讨论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可以借鉴的经验。

  他们的遭遇

  1遭围堵

  热心举报人维权过程不是每次都很顺利,从事职业打假这个行业有时也会遭遇常人难以想象的阻力,甚至威胁到其人身安全。

  王高彬说,有时,他发现问题食品后去找超市索赔时,超市会立即报警,说他们在敲诈勒索;有时,他们在会议室内与超市方面协商时,会遭遇超市的威胁恐吓。甚至有的时候,还有人对他们进行跟踪和围堵。

  “有一次,我在找一个超市客服的时候,他们叫来四个社会人员围住我,最后我只好报警。”王高彬说。

  有的时候,他们还有遭遇人身攻击。2011年1月17日,王高彬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分局与布吉百分好超市进行调解时,就与该超市一员工龙某发生冲突,王高彬被拉扯倒地。后来,王高彬将他告上龙岗法院,龙某也被行政处罚500元。

  2遇耍赖

  小范更多遇到的是超市耍无赖。2010年的一天,他在新洲一跨国超市买到了一些过期的牛肉干,当他找超市协商时,客服处的工作人员就悄悄叫人将剩余的产品下架。而当小范打电话到工商局后,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并没能在超市查到过期的牛肉干。小范只好要求超市在工商面前调出库存量,这才让超市无法狡辩。最终,小范带领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该超市仓库内找到了过期的牛肉干。

  小范甚至还碰到过与超市达成赔偿协议后,超市又来找麻烦的。去年的8月1日,他于沙头角一大型超市在工商局签订协议拿到赔偿金后,没想到还没走出工商局门口,对方又突然反悔过来抢赔偿金。小范赶忙躲闪并迅速通知接应的朋友,并迅速离开。

  3被掉包

  刚做这一行没多久的赵勇坚由于缺乏经验,更是吃过买了过期食品又被人掉包的哑巴亏。去年的11月份,他独自一人在一超市买到一些过期的火腿肠和八宝粥,于是来到客服处要求超市处理。一位负责人过来接待了他,将实物收到客服处,又叫人拿了没过期的火腿肠和八宝粥进行了调换。这一切在他的眼皮底下发生,而他却被三个保安围住,无力阻止。即使后来派出所介入,没有任何凭据的他也只好作罢。从那以后,赵勇坚学会了保留证据。“实物决不能轻易被对方拿走了。”

  而王高彬、小范在每次打假过程中会保留好发票、小票,并用手机对购买过程进行录像,给问题产品拍照,用录音笔对协商过程进行录音,最后会与商场签订一份“平等自愿”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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