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机关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向连锁餐饮服务单位配送的食品品种应当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集体配餐单位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机关可以是企业所在地的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食药监局要求各餐饮服务企业要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应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同时,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坚持使用合格的食品原辅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坚决杜绝“地沟油”、病死猪肉等流向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