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推广诚信试点经验。积极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地区间、企业间交流,认真梳理总结和加快推广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适时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深化专项整治,保障质量安全
1.深化综合治理。积极开展“五十百千”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年活动,各省市不少于50家食品药品企业实施新版HACCP或GMP,积极促进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通过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深化推广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方法在食品企业的应用;指导各地实施行业清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等行业综合治理,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食盐行业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防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配合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食盐等调味品行为;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做好农兽药残留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瘦肉精”、“三聚氰胺”和“塑化剂”等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管理,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等工作。
3.做好督促检查。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专项督查、风险评估和预测预警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行业自律
1.开展树新风活动。继续在食品行业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牢固树立“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新风,加强诚信自律宣传教育和科学常识普及,提高食品企业守法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2.开展诚信专题宣传。组织有关媒体开展诚信专题宣传,对试点地区、行业及企业的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参与举办食品安全高层论坛、3·15诚信宣传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诚信和食品安全培训、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探索交流国际诚信管理经验。
3.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组织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提高全行业思想认识;选择重点行业建立企业失信公示制度,通过行业信息平台等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4.配合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的行为。
三、进度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结合各地食品质量安全实际状况,制订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3月31日前)。
(二)工作落实阶段。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工作督促和进度检查力度,逐项逐条抓好落实(4月1日至12月10日)。
(三)工作总结阶段。全面总结2012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效 (12月11日至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提高食品行业综合素质、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全力以赴、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完成全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新动态、新情况,及时会商解决问题;加强信息沟通,建立生产企业与地方政府信息直报渠道和信息报告制度。
(四)认真总结经验。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及时交流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巩固工作成效。为加强组织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我部将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各地年度工作总结在2013年1月20日前报送我部(消费品工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