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16号)要求,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明确食品安全工作任务,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食品行业“十二五”规划落实,着力推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行业准入管理。继续做好技术改造、标准规范建设和生产供应保障,配合做好食品行业专项整顿工作,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二)工作原则
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食品行业管理,集中治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
注重结合。坚持加强食品行业管理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和加强监管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和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不断加强政策、规划和标准体系建设。
强化指导。充分发挥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和专家作用,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的指导和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
督促检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发展规划,规范行业管理
1.组织实施发展规划。会同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做好《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马铃薯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肉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糖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葡萄酒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宣贯和解读工作;跟踪了解各项规划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各项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督促各地继续严格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巩固审核清理工作成果,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杜绝违规投资,不得核准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进一步贯彻落实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有关规定,引导企业合理布局,促进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制定发布《葡萄酒行业准入条件》;继续指导和督促酒精、味精和柠檬酸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确保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3.加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梳理食品行业标准,重点制定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行业标准,逐步建立符合我国食品工业发展需求的食品行业标准体系;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修)订工作;加强对国际标准的参与及对相关国家标准的追踪研究。
4.落实技术改造专项。加强对食品工业技术、装备及发展趋势的调研,进一步改善食品企业生产管理硬件条件;按照目标明确、项目具体的原则,组织好食品项目申报和资金落实,重点支持食品企业技术创新、检验检测、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支持地方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以及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为中小食品企业提供检测示范、委托检测和人员培训等服务。
5.保障市场生产供给。结合食品行业经济运行动态和市场需求变化,指导企业积极有序组织生产,重点加强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日的市场生产供应;支持地方和行业组织开展各类产品展览会、推荐会等活动,不断调整和改善供给,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推进诚信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1.加强诚信工作指导。注重发挥诚信建设工作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继续加强对各地政府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食品企业工作的指导;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率先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
2.开展诚信师资培训。继续加强对诚信管理体系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加大对地方诚信管理体系师资的培训工作力度,完成5000人次的培训,制作1万套光盘培训教材并下发各地相关部门及企业。
3.完善诚信制度建设。继续组织编写食品重点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研究制订乳制品、肉类加工等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规则(试行)》,再确立10-15家评价机构,加快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积极参与研究制订“黑名单”制度,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进一步完善鼓励守信激励机制。
4.发挥诚信平台作用。运营维护好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发布、诚信评价、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作用;继续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