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劳动路,肖女士手中放着半年前汤包里的硬物和母亲掉的牙齿 本报记者 胡健 摄
吃汤包吃出一颗米粒大小的白色硬物,53岁的彭女士牙齿出问题了,到医院就诊后,牙齿脱落了1/3。此后,为了解决牙齿的问题,彭女士和女儿与超市进行了长达半年的拉锯战。
去年9月,彭女士从成都赶回重庆看望女儿和外孙。9月29日中午,她从南坪乘车去解放碑,打算逛街等女儿下班。
彭女士说,下午2点左右,她在临江门一家超市美食城内,点了一份汤包,价格为8元。
“大概吃到第7个的样子,我的牙齿突然感觉磕到了硬东西,好痛!”彭女士说,她立即将口中的汤包吐了出来。
彭女士仔细用手翻了翻吐出来的东西,一颗白色异物出现在她的眼前。“很白净的一颗异物,看不出来是什么。”她说,之后她发现自己的牙齿在流血,便找到了售卖汤包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这个异物可能是动物的趾骨,称愿意退还货款,但彭女士没有同意。
“当天,我和妈妈一起回家时,听她说在吃汤包时磕到牙齿了。”彭女士的女儿肖女士昨天说,她当时还劝母亲,如果没什么大碍,就算了。等到吃饭时间时,妈妈告诉她,牙齿有点透风,又痛,不想吃饭。
当晚,彭女士前往西南医院就诊,医生诊断后出具了一份病历:A5冠折,检查时舍侧牙冠脱落。
“医生敲了敲妈妈的牙齿,牙齿的1/3的部分就脱落了。”肖女士说,第二天,她带着母亲再去西南医院就诊,医生出具的病历为:5A腭侧牙冠缺损。医生当时建议我们只有做烤瓷牙。
做一颗烤瓷牙,肖女士咨询了,有两个价位,一个是1000多元的,一个是3000多元的。
而彭女士说,从吃汤包牙齿出事后,她和女儿,与超市和厂方进行了长达半年的拉锯战。
第一次:厂方说愿意给200元
彭女士说,当天中午吃汤包出事后,她立即找到了超市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让我等下,他们先跟厂家联系。”彭女士说,而直到下午5点钟,厂家仍然没有赶到。想到女儿快下班了,家中还有外孙等着自己做饭,彭女士在下午5点半左右,留下电话后离开了超市。
当晚8点,由于彭女士的牙齿疼得厉害,女儿肖女士给超市办公室打电话,一位姓龚(音译)的工作人员接了电话。
昨天,从这份录音中,我们了解到,当晚肖女士提出要送母亲去西南医院就诊,产生的相关费用希望对方支付,并提出第二天鉴定汤包里的异物究竟是什么。
姓龚的工作人员回答说:当时厂方说给200元,但我不是老板,作不了主,你妈妈等不及了,就走了。现在,如果厂方陪你们去看肯定赶不过来。如果你妈妈忍不住痛,就先去正规医院看,医生肯定会标明是发炎引起的,还是磕到硬物引起的。
龚女士还说,会联系厂家来解决此事。
第二次:消协协商无果
肖女士说,由于超市认为西南医院做烤瓷牙的价位太高,他们曾自己到口腔医院去询问相关价位,价位与西南医院相当。随后又以到指定的医院就诊才能报销账单为由,约彭女士协商。但其指定医院的价位仍然高达几千元,双方就做烤瓷牙的价位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肖女士只好将此事反映到重庆市渝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去年10月9日,由于调解无效,消协出具了一份调解无效书,称“双方对协商结果分歧较大,调解无效”。
第三次:超市只愿赔偿200 协商无果
去年10月14日,多次调解无效后,肖女士只好将超市告上渝中区法院。今年2月中旬,渝中区法院曾组织超市、厂家、彭女士三方调解。当天,厂家的工作人员表示记错时间了没有到庭调解。超市经和厂家协商后,仍然表示只愿意赔偿200元的损失费,三方协商无果。
第四次:法院开庭审理 超市否认彭女士有消费行为
昨天,彭女士起诉超市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在渝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肖女士作为代理人替母亲出庭,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相关医疗费用9174元,其中前期医疗费174元,修补大牙每10年3000元,预计30年。彭女士说,一般烤瓷牙的寿命为10年,按照80岁年龄来算,还将修补3次。以及交通费700元。
肖女士向法院提供了4组证据:
第一份证据是3份录音资料,证明事发后其工作人员承诺将联系厂家处理此事。
第二份证据为媒体报道资料,报道中超市李姓负责人曾告诉记者,超市会尽力协调此事,给顾客一个满意的答复,目前双方因价格问题没有谈拢,还是会继续协商解决。
第三份证据是两份病历。
最后一份为消协的调解无效书。
但超市的代理人表示,对方没有出具消费此产品的购买凭证。此外,病历看不出来与就餐之间有直接的关联性;相关医疗费也无法看出治疗的项目。针对消协出具的调解无效书中,被投诉方吴某和李某的签字,律师表示不认识这两位,与本案没有关联性。
肖女士答辩,在消费时,购买凭证需要交给销售方,才能拿到汤包,没有票据。
肖女士还同意让司法机构对母亲的牙齿缺损进行鉴定。但超市称现在无法确定彭女士是否在超市存在消费行为,故不能同意鉴定。
●昨天,庭审结束后,我们随同肖女士来到她家中,查看涉案的异物和缺损牙齿。肖女士从一个包装袋中取出异物,这个异物为纯白色,颗粒状,从我们的感官来看,很像地板砖脱落的小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