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食品经营管理(1)
食品经营安全是热点问题,那么,历朝历代是怎样管理食品的呢?《经典洛阳》今日起系统介绍相关历史,以飨读者。
古代没有食品的概念,凡是可以吃的东西,谓之食物,亦即食品。当代食品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具体来说,有乳制品、冷冻饮品、果蔬、粮食、焙烤食品、肉制品、蛋制品、调味品、酒类等,还包含多个亚类如果冻、茶叶、咖啡、油炸食品、膨化食品等。不过,古代食品种类虽少,却非常讲究安全。如《礼记》记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是“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
“不时”就是“不到时令”,“粥”在此读yù,古同“鬻”,意为“卖”。也就是说,五谷未成熟,不能交易;水果未成熟,不能上市。古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发现吃了未成熟的粮食和果实后,人容易患病。不仅如此,周朝为杜绝商贩滥杀动物,还规定:不是狩猎季节,不准猎捕禽兽;不到捕鱼季节,不准捕捞鱼鳖,违者治罪。
3000多年前的周朝生产力落后,却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律,说明古人是非常讲科学、讲卫生、讲道德的。令人遗憾的是,当代却出现了成千上万道德沦丧的制假者。最近有媒体报道,在江苏,有一瓜农种的几十亩共3000公斤西瓜自动爆裂,瓜田成了“地雷阵”。经调查得知,西瓜自爆和使用“膨大增甜剂”有关。
其实,给西瓜使用催熟剂、增红剂、膨大剂,早已不是新闻了。有人戏称吃这样的西瓜,等于往胃里“埋地雷”,而我们平时究竟吃进了多少有害食物,只有天知道。古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则远远高于今人。近年出土的东汉墓葬中有厨炊图,其场面是:厨房的墙上有一排挂钩,挂着鱼、兔、鸡等,地上摆放着盆、案,炉火烧得正旺,庖人(厨师)正忙着烹饪。其中最明显的,是庖人头戴高帽,类似今天大厨戴的帽子——这说明早在汉代,人们就强调“把好烹饪卫生第一关”了。
北魏时期,鲜卑族入主中原,也非常重视食品安全。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一书中记载了淀粉的加工过程,竟然有7道工序:浸米、淘米、熟研、袋滤、杖搅、停置、清澄,不照此工序生产的淀粉,是不允许销售的。
隋代以前,朝廷对食品的关注还停留在采摘、捕捞等初级农产品的管理上,强调的是农产品的成熟度和食品保鲜度。当时储存技术不发达,蔬菜、水果等鲜货受运输和地域的限制,流通不广泛,利润也有限,因此利用食品投机牟利的案件很少。
到了唐代,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商品经济发展了,食品交易渐多,经营品种也丰富起来,一些商贩受利益驱使,开始在商品中做手脚。但是,当时最严重的造假也不过是往酒中掺水,未敢故意损人健康。
即使这样,唐朝政府发现后,也立即在法律上作出反应,出台了数项硬性法规:第一,若食物变质,商家必须立刻焚毁,否则廷杖九十;第二,销售有害食品致人生病者,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第三,销售有害食品致人死亡,商家将被判处绞刑;第四,别人不知情,吃了本应被焚烧的有害食品而死亡,食品所有者要按过失杀人罪领受处罚。
到了宋代,城市化速度加快,市场经济繁荣,东京汴梁和西京洛阳的饮食业空前繁荣,到处酒楼林立,商贩无数,这在《东京梦华录》、《清明上河图》、《水浒传》中都有反映。商贩们经营的点心、干果、下酒菜等品种十分丰富,利润空间也大,渐渐地,有人开始弄虚作假,坑害顾客。他们惯用的手法是“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注水”等。
为此,北宋王朝开始强化食品监督,让商人们成立行会,按行业登记,经营者名单入册,以互相约束和监督,若出了问题,整个行业都要整顿。商品质量也由各个行会把关,行会会长是“法定担保人”,负责评定商品成色和价格,出了问题,会长还要承担后果。
北宋的食品管理比唐代高明:成立行会后,会员便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其实就是“连坐”。但是,只靠行会自我约束还不行,对销售变质食品者,北宋王朝制定了更为严厉的惩处措施。
南宋迁都临安(今杭州)后,江南经济更加繁荣,市场上水产品也更多了。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提到,临安有米市、肉市、菜市、鲜鱼行、鱼行、蟹行等,如此大的市场,食品安全必须重视,为此,南宋政府设了专职官吏,对市场上可能发生的一切情况进行监督和处理。
宋朝之后,历代仍重视食品安全。明清时期的食品管理更精细,法规更严谨,对违法商贩依情节轻重,比照杀人、伤人等罪来处理,其中不乏被斩首者;即使无意使顾客食物中毒,后果严重的也难免一死,这就对违法者产生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古代法律之所以这样制定,是古人认为食品安全是人类应有的基本权利,天赋人权,马虎不得。
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孙钦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