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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10月起实施 四类食品安全犯罪将被严惩重处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作者:  发表时间:2015/8/25 10:17:22  访问:787人次

    本报讯10月1日起,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即将实施。昨天,市中院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进一步打击食品安全刑事犯罪,严格追责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切实维护百姓餐桌安全。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假牛肉等冒充合格品、假保健品、食品监管渎职是无锡食品安全犯罪中的4类典型案件,对此,法院将严惩重处。”市中院相关人士透露,近年来,无锡法院依法从严审理了一些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其中,餐饮服务单位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一类典型案例。“食品添加剂不是想加就能加。”南长区就有一饭店明知罂粟壳有毒性成分、禁止在食品中添加,但为使店内鱼汤更加鲜美,便把添加了罂粟壳熬制的猪油放入鱼头汤中,并销售给顾客食用。最终该饭店老板和员工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
    锡城的肉贩们也要注意了,生产、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制品,以次充好,就有可能被判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可判处无期徒刑。张某曾以卖肉为生,为了多挣钱,他低价从外地买回一些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检疫的假“牛肉”,加工成半成品“牛肉”后,再卖给一些菜场的卤菜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危害百姓食品安全,张某因此身陷囹圄。
    市中院相关人士说,新法要求建立从农田到餐桌整链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此前媒体关注高的江阴“假羊肉”案中,江阴多处小作坊生产“假羊肉”对外销售,最终流向社会供消费者使用。因监管不力,这些小作坊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地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余某某,因食品监管渎职罪被判刑。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渎职行为,无锡法院将从严、从快审理,严厉制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牢“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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