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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售卖自制食品门槛提高

来源:大河健康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5/8/25 11:13:19  访问:772人次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新法中要求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农产品除外)——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法中要求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农产品除外),同时平台负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笔者获悉,日前已经有电商平台(淘宝)行动起来,要求卖家出具齐全的三证(开店主体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准入申请。9月底前卖家若仍未办理准入,则将被强制下架。
    未进行准入认证,9月底将被下架
   食品安全法》的新规尚未开始实施,淘宝网就已经开始对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念起了“紧箍咒”。日前,淘宝网将为三证(开店主体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不一致,且在一年中持续主营食品类目的卖家,开放变更过户入口。淘宝卖家需根据自己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中经营的范围,准确地进行准入申请,如经营多个类型可多次进行提交准入。
    自制食品:以后恐怕没得玩了
    笔者发现,由于淘宝平台上卖家数量众多,若要实行“一刀切”的证照准入制度,则不少主打“自制食品”的卖家将没得玩了。
    笔者了解到,在实体店的监管体系中,有包装的食品属于生产加工范围,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就是质监部门核发的QS证。而销售食品的店铺,则应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电商平台上的众多食品卖家,并无任何部门颁发的证件。而他们要取得QS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必须在生产场地、生产规模、管理模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成本上的投入太大,这也注定他们较难转成正规军。
    微商平台:仅对加V公众号进行认证
    随着微商的兴起,攻占朋友圈的除了面膜之外,还有众多的“私房秘制”美食。秘制卤菜、私房烘焙、祖传招牌菜……只要你加对方微信、在线支付,美食就会送上门。
    市民王女士就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每日推介私房秘制美食,从腊肠到蛋糕,甚至菜肴的半成品,只要通过微信下单,就可同城收货,然后完成交易。自己做的菜品怎样保证安全和卫生?对此,王女士表示,“来咨询的一般都是通过朋友介绍的客户或回头客,出品完全是自己凭良心做,要说监管,还真没有。”
    笔者从微信认证处了解到,加V的商家都是完成了微信认证的,腾讯对微信公众账号申请主体进行主体合法性审核及相关权利资质的审核。打开一家加了V的公众号,笔者看到,该企业的全称、工商执照注册号码、经营单位、企业类型、企业成立时间、营业期限等均可查到。而对于没有经过V认证的个人公众号,微信暂时没有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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