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讯 , 昨日,《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流通摊贩餐饮服务摊贩及家庭集体宴席服务者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流通摊贩和餐饮服务摊贩需到食品药品监管所备案,领取备案证后应悬挂在经营场所。重庆晨报记者昨日走访了解放碑食药监所和大溪沟食药监所,但前来咨询和进行备案的摊贩并不多。
记者在解放碑附近和枣子岚垭正街附近随机采访了十位摊贩,其中近一半称有街道开的经营证明,不知道还需要备案,大多数仍然认为,有街道开的经营证明就能继续摆摊。随后记者咨询解放碑食药监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新规刚开始实施,肯定会给摊贩们一些过渡时间,而备案证最快十天就能拿到,“办理备案也需要提供街道开具的经营证明。街道的经营证明只是证明你可以占道经营,而备案是关于食品安全的,两者作用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