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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数据”在O2O餐饮外卖监管领域成功应用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6/8/8 15:51:39  访问:581人次

  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无证无照餐饮O2O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餐饮O2O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无证无照餐饮O2O企业进行清理整治

  通州区严厉打击餐饮O2O无证经营违法行为

  □ 王志

  随着O2O概念的兴起和践行,大众生活和消费习惯也因线上、线下被打通而日益便利。其中,外卖O2O就是最为火爆的表现形式,让都市人群足不出户就能轻松订购餐饮食品,因其特有的便捷性和直观性而受到欢迎。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在线订餐市场规模达850.4亿元,2015年达到1389亿元。2015年中国餐饮O2O在线用户规模超过2亿人。但随之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无经营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烹饪流程不规范、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却层出不穷。

  通州区作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定位,这是北京市围绕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推动首都科学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决策。为建设好北京市城市副中心,目前通州区委、区政府正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休闲等特色功能,发展新增城市功能,有效地吸引和汇聚各类高端资源,不断提升城市的档次与品位,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责任之重大,严格按照“四有两责、党政同责”要求,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全力保障“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今年央视“3·15晚会”对无证商户利用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订餐服务,且餐饮实体店在制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了“大揭底”,在全社会上引起不小轰动,也引发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整治O2O餐饮外卖的决心。为此该局部署了专项检查工作,对“入住”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进行食品经营的餐饮服务实体店铺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证无照、地址虚构的餐厅进行了疏解、平台下线等方式予以处理,严肃查办了一批涉网食品经营违法案件。

  目前O2O餐饮外卖存在的问题

  一是O2O平台对于合作商家没有严格的把关,部分销售人员造假。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第三方平台履行入驻经营者的实名登记和许可审查责任义务。然而,部分平台仅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证,对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未强制要求。另外,平台缺乏核验能力,有部分平台属地推广人员为了提高业绩,配合入驻经营者进行虚假申报,还有部分无证商家“借证上台”,导致平台上的很多“美食店”,线下对接的却是一些无证无照、地址虚构、污水横流的“黑作坊”。

  二是送餐时间难控制,餐品与宣传不符。目前,通州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接到有关网络订餐的相关投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虚假宣传成为最大诟病,一些市民发现,商家送来的食品品质与订餐网页宣传不符,或出现品项不符、缺斤少两、过度宣传等情况。送餐服务不到位也是市民投诉的集中问题。投诉的消费者反映,部分商家存在订餐后餐品未按指定时间送达,导致食品送达后温度不符合要求,或出现了变质、异味等质量问题。另外,食用了网络订餐后,市民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也偶有发生。极个别的消费者在食用网络订餐后出现了腹泻、恶心等轻微不适现象。

  通州区创新O2O餐饮外卖监管模式

  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为了做好线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强监管”与“促发展”相结合,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的同时,大力加强网络监管信息化建设,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依托“大数据”,不断提升网上交易监管工作效能,进一步规范和维护通州区餐饮O2O市场秩序。

  一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水平。今年以来,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探索使用“互联网+大数据”模式,联合华宇软件开发了“餐饮O2O监管云平台”,有效解决了O2O餐饮外卖的监管难题。

  O2O餐饮外卖单位信息上云可监控。O2O监管平台结合国际上先进的监管理念和方式,建立云平台,采用搜索引擎技术,针对辖区内互联网餐饮外卖平台的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将不同平台中餐厅信息,包括餐厅名称、地址、电话、所属地区、销售数量等主要信息,转换为高价值的结构化数据,形成了参与O2O网络交易的餐厅数据库,掌握了通州辖区内O2O网络订餐的市场状况。

  依托大数据,推送违法单位信息。云平台融合工商登记数据、食品许可数据、企业信用数据、动态监管数据、地理信息等数据,将各个环节的数据进行分析、加工和处理,通过数据识别模型,提取出涉嫌违法及存在风险隐患餐厅信息,为监管提高靶向性。

  建立跟踪机制,实现长效监管。监管平台还实现了从任务发起到任务执行全过程的管理,确保历次检查、取证、审批信息进入系统后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已取缔或疏解的餐厅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其名称、地址等若再次出现在外卖平台中,系统自动预警。

  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监管机制改革上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建立了“以网管网”的O2O餐饮外卖监管新模式。通过“餐饮O2O监管平台”的使用,掌握了通州区参与O2O外卖的1500多家餐厅信息,经过自动化数据分析,确定了40家可疑违法餐厅,进一步提升了网络食品监管工作水平。

  二是积极探索网上监测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提高网络监管效能。充分发挥管理体制纵向到底的优势,把网上搜索入库的餐厅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发到基层,由基层食药所对辖区内餐厅开展入户实地核查,切实摸清可疑违法餐厅的准确状况。

  各食药所均可登录云平台进行辖区餐厅监管。为了确定餐厅企业的管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可将餐厅进行指派至所辖食药所,根据自己的管辖范围,食药所也可进行认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餐厅。

  结合移动应用,现场核查完整记录,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执法人员应用移动APP可对餐厅实地核查结果及现场取证图片、视频等信息上传至云平台,实现“全方位、全环节、全流程”立体监管,为决策分析、部门联动提供技术和系统支撑,全面感知通州区食品安全情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经过对40家可疑餐厅现场核查,确定近30家无证无照及查无下落餐厅,之后对违法经营单位进行关停整治及平台下线,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总量持续下降,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三是进一步落实第三方餐饮O2O平台的管理责任。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今年3月,北京市政府正式下发了《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网络食品经营范围应当与其许可范围一致。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许可的除外)。

  针对现状,通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格督促第三方平台履行实名登记和许可审查的义务。对拒不配合、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O2O外卖平台食品安全待提高

  餐饮O2O作为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产物,究竟如何运作,如何监管,如何保证消费者安全,这是整个行业在不断探讨、思索的问题。作为O2O平台的搭建者,应该制定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以应对加盟商家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就目前来看,外卖O2O作为后起之秀,完全可以吸取已经成熟的在食品监管上的经验。比如目前很多单位大力建设的食品可追溯制度,可追溯制度一方面有利于企业进行过程控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追责。促进了产品信息的公开透明,能推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所有食品都标明哪个企业生产的、产自什么地方、质量标准如何、有无有害物质,将有利于消费者选购食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外卖O2O平台如果能够强化可追溯制度,为每一份外卖都打上“身份标签”,能上溯至食材选择、制作、配送等阶段,将很好地控制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几率。依据自身特色去量身打造适合外卖O2O平台的食品监管体系,是必然出路。否则,就只会在残酷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出局。就长远来看,餐饮外卖O2O平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出时间的快慢及完善程度,将决定该平台能否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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