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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会销”骗局关进监管的笼子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7/3/20 10:42:37  访问:579人次

       据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报道,现在有一种销售方式叫“会销”,就是以开会、讲座等名义把人召集在一起,然后推销保健产品或者医疗器械。不少老年人经常接到这样的邀请去听讲座,买回一些号称有奇效的保健食品或者床垫、枕头等保健产品。这些产品售价不便宜,动辄几千上万元。《焦点访谈》节目近日揭露了广州瑞颐医药公司用“会销”一步步把老年人带入陷阱的过程。

  广州瑞颐医药公司的会销从发放宣传单开始,然后花三天时间陪出席会议的老人聊天、做操、送礼品,有“专家”讲解红豆杉提取物防治癌症的功效,让老人验尿以便检测癌症,第三天拿出保健品来进行宣传,现场喝下“敌敌畏”,再喝保健品“解毒”,所谓的农药早已事先被掉包,换成了冰红茶。71岁的潘大妈有高血压,曾经严重脑出血,参加这次活动,她花光了自己的1.6万元积蓄买回保健品。据调查,老人们在会销中买到的保健品,其价格与厂家定价相比,普遍高出了几十倍。

  举行这种会销者,手头都有一套台本,所有台词都提前设计好了,会销的整个过程是一个固定的套路,会销的实质是骗销,骗亲情、骗同情、骗信任。小恩小惠、悲情故事、生日蛋糕、名家头衔、承诺退货,全是套路;虚假身份、虚假疗效、虚假实验、虚假承诺,全是演技……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验尿就能查出癌症、红豆杉提取物防治癌症,特别是保健品能够为农药解读的说法,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目的就是骗钱,基本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现在媒体已经曝光了,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介入调查,看是否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除了公安机关事后的惩处,政府职能部门还应该把好关口,进行事前的预防,这就是建立对会销活动的事前审查制度,一些地方已经出台了这方面的规定。一方面对采取集会、讲座、培训等形式宣传、推销各种产品的活动,经当地工商部门或食药监审查备案后才能进行。进行备案审查,主要是看其讲座的知识是否真实,推销的商品是否可靠,对于虚假宣传、夸大疗效,特别是不合格的商品依法处置,不得进行宣传、销售。审查后也要由推销者提供5~10万元的现金担保,并将资金统一存放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门用于消费纠纷处理。在备案审查时,推销者必须承诺对其推销的产品实行“无理由退货”。

  同时,对有条件提供集会宣传、推销产品场地的影剧院、宾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统一由场所提出申请后,职能部门根据场所的场地状况、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估,符合要求的才能举办集会宣传、从事产品销售活动,对于未经备案的活动不得接受举办讲座和销售。同时明确,公共场所在接纳有关培训和推销活动时,有验看去备案手续的责任,有向工商部门报告的责任。

  去年1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广州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规定今后以讲座、现场体验等形式推销医疗器械产品的应提前7日向活动所在区的食药监部门报备,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医疗器械开展的免费诊疗活动现场也应出示相关执业资格证明。如遇违者,可拨打12345举报。现在看来,广州的规定似乎只监管了会销推销医疗器械,却丢掉了另一个会销的重点保健品,这个漏洞应当及时堵上。

  对于“会销”向老人推销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问题,不但要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谨防上当,提醒子女关心独居的父母,政府职能部门应当严格履行职责,对这类行为进行事前监管和事后惩处,切不可对此反应迟钝,无所作为。(常青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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