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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仍需补强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  发表时间:2017/3/21 13:21:28  访问:529人次

前不久,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网络交易商品(包括食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占到了抽检商品的1/3以上,令消费者大吃一惊。

如今,网购已成为大众消费的一个重要渠道,它快捷、便利、轻松的特点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购物体验。然而,网购商品不合格率居高不下,暴露出电商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监管漏洞,让一些不合格商品经营者钻了空子;同时,有关部门监督把关不严等,也在无形中纵容新业态的野蛮生长。网购食品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仅扰乱了网购市场秩序,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更会“砸”了网购的牌子,毁了网购的信誉。因此,对于销售不合格食品的平台、商家,必须依法严厉查处。

网络经营是一个新生的服务业态,由于其低成本、无门槛,交易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复杂性。在庞大的第三方平台上,一边连着成千上万的生产经营者,一边连着数以亿计的消费者,在社会诚信、商业诚信相对欠缺的条件下,如果单靠固有的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显然难以奏效。因此,要减少电商假货,必须进一步强化商家的社会责任,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手段,全方位落实相关制度,坚持社会共理共治,构建长效保障机制。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电商的社会责任。网络交易是基于互联网由第三方提供网络销售平台实现的,第三方平台在网络经营中既是被监管者又是监管者,只有紧紧抓住第三方交易平台这个“牛鼻子”,才能做到釜底抽薪、事半功倍。为此,必须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自律责任和自查义务,要让第三方交易平台对食品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发现、报告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保证网络商品交易的可靠性与安全性。

其次,要强化职能部门的责任,与时俱进创新监管手段,坚持常态监管与严苛执法相结合,全方位落实相关制度,加大追责查处力度。在网购市场日益繁荣而又鱼龙混杂的当下,定期质量抽检,只是发现不合格食品的途径之一,这种形式还需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化,同时更要在每次抽检之后,及时公开抽检信息,加大追责查处力度,督促其采取停止经营、退货、封存、销毁等措施,做到有头有尾,善始善终。

第三,为消费者打假维权撑腰,鼓励积极投诉举报,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使之成为护航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推手。网售食品质量好不好,消费者感受最深也最直接。对于发现不及时、已经被消费者买到手的不合格食品,提供便捷的维权通道,向生产、经营者讨回公道,可以遏制不良商家的侥幸心理。

从3月15日起,针对网购特点而制定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正式施行。根据该办法,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另有规定的除外),商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向消费者返还已支付的商品价款,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大适用范围,规避应承担的责任。让消费者便捷、安全、明白、不打折扣地行使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对于构建公平、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无疑有着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

据悉,为了强化对网络食品的安全监管,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连续制定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近日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秩序重构、规则重建,网购新业态将会健康发展长久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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