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域布局
(一)屠宰与肉类分割加工
根据农业部对生猪、肉牛、肉羊及禽类养殖的区域布局规划和商务部《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15年)》,积极推动畜禽主产区发展与屠宰紧密衔接的肉类分割加工业。在稳步发展猪肉产品生产的同时,重点发展牛羊肉和禽肉生产,提高其在肉类总量中的比重。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和条件,扩大冷鲜肉和小包装分割肉生产,稳定冻肉生产、降低热鲜肉的产销比重,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畜禽屠宰和肉类分割加工新格局。
进一步调整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在沿海、东北、中部、西南四大地区的生猪主产县以及地方猪的主产地,发展与生猪屠宰紧密衔接的分割加工及副产品加工;在中原、东北、西北、西南四大地区的肉牛主产县,发展与肉牛屠宰紧密衔接的分割加工及副产品加工;在中原、中东部、西北、西南四大地区的肉羊主产县,发展与肉羊屠宰紧密衔接的分割加工及副产品加工;在华北、长江中下游、华南、西南、东北、西北等地区的优势区域,发展与地方鸡屠宰紧密衔接的分割加工及副产品加工;在长江中下游、东南沿海、西南、黄淮海、东北松花江等地区的优势区域,发展与地方鸭、地方鹅屠宰紧密衔接的分割加工及副产品加工。
在满足国内肉食需求的基础上,着重发展沿海地区、东北地区的生猪分割加工,适度发展对东南亚和俄罗斯等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出口;着重发展新疆的肉牛和肉羊分割加工;着重发展农牧交错带、西北和西南地区的肉羊分割加工,适度发展对中东、西亚、东南亚和南亚各国的羊肉出口;着重发展华北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华南地区的禽类分割加工,适度发展对东亚及港澳地区的禽肉出口。
(二)肉制品加工
加快扩大低温肉制品的生产,发展肉类产品的精深加工,开发低温肉制品、调理肉制品和速冻方便肉制品;进一步扩大腌腊制品、酱卤制品、熏烧烤制品、干制品等中式肉制品生产。
结合我国具有地方特色的畜禽生产布局,相应调整产业投资方向,大力推动传统中式肉制品的工业化生产,努力把西式产品注重营养、方便和中式产品注重色、香、味、形的饮食文化特点结合起来,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民族特色品牌,提升我国传统肉制品的市场竞争力。
结合大中城市和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屠宰企业的外移,利用原有屠宰厂的基础设施进行技术改造,转型为适合当地消费特点的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企业;结合畜禽屠宰与肉类分割加工区域布局结构的调整,在畜禽主要产区新建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企业,创建优势品牌的产业集群,扩大销售市场。结合我国具有地方特色的畜禽生产,相应调整产业投资的区域布局,通过建设保种繁育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等措施,大力推动传统肉制品的工业化生产,培育优势品牌,提升我国传统肉类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冷库及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按照节能环保、资源节约、安全运行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构建现代化冷库和冷链物流配送网络。对现有的冷库设施和冷链物流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加快淘汰落后的制冷设备、水循环设备。结合屠宰及肉类加工企业的区域布局,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新建一批技术新、效率高、规模大、跨区域的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为有效保障肉类食品的品质,根据不同产品特点,加强冷链物流配送体系的建设。其中,猪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发展中部、华南到沿海地区,以及东北到京津地区的冷链物流;同时,要加快大中城市猪肉冷链配送的发展,推广品牌冷鲜肉消费。牛羊肉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重点发展中部到京津、环渤海和长三角地区,西北到中亚、中东,以及西南到华南的冷链物流。